李 蕾
(4)傲慢与偏见:医生会不会以貌取人,会!所以当这个清秀干净的男生领着一个平平无奇的中年女性走进诊室的时候,我的同情分已经给了男孩。事情的起因是女方骑着自行车,男孩的车停在路边,突然开车门,把女方撞了出去。外科已经看完了,就是有点儿软组织挫伤,可女方说存在心悸头晕的症状,所以就挂了急诊内科的号。
说真的,急诊常常会碰到这样的情况,车祸的、吵架的、逃债的、讨薪的,只要有责任方在,就算所有的检查都正常,患者的症状都缓解不了,非要做更多的检查,直到责任方拿出患方满意的赔偿方案,一切不适立马烟消云散。每次碰到这种患者我就特别无奈,总感觉真是浪费医疗资源,医生无辜卷入,成了双方博弈的筹码。
听双方叙述完情况,我就已经下了结论:真闹心,又是碰瓷儿的呗。刘德华在《龙腾四海》中有句台词:“为什么要带墨镜,因为对方就不知道你在看什么了”,口罩也有类似功能,很大程度的遮掩了我不以为然的表情。甭管心里怎么想,患者有主诉,就按常规流程检查呗,血压、心电图做完,男孩去缴费的时候,我和那位大姐坐在诊室里,相对两无言,一般情况下,我都会和患者聊两句,增进医患感情,可我实在不喜欢这些碰瓷儿的人,很是不屑与他们说话,就板着脸沉默着。大姐大概看出来我的反感,干坐了一会儿,说:“大夫,你别误会,其实我不是为了讹他的钱,我只是想教育他一下,您知道吗,本来我被他撞到了,其实摔的不太重,本来想自己爬起来,说他两句就算了,可没想到,他从车上下来,没问我有事儿没有,没伸手扶我起来,而是张嘴就说,‘你这人怎么回事儿啊,骑车不看着点儿,骑那么快干吗呀?’诶,我这暴脾气,他的车停着,开门不看行人,他家长没教他基本的礼貌吗?而且,我的一个亲戚,去年就是因为这样,摔出去的时候头撞到石头上,去世了…我只想让这孩子长记性,以后别吃大亏”。
只一瞬间,我就感到了羞愧,高德说过:在没有经历过的情况下就一厢情愿的认为“我已经懂了”,人类总是这样,习惯地自以为是,然后被错误和虚幻的事实所包围,然后一直错下去。我短短的十余年的从医经历,凭什么说生活经验,其实不过是偏见而已,傲慢和偏见就像是双生子,有一颗傲慢的心,必然会用偏见的眼睛,得出自以为是的结论。
虽然只是一件很小的事情,但别说我是过分敏感,大惊小怪,只是希望这些经历这些思考能让我变得更好,在每天的日常工作中不断成长。
(5)差异:大学时的室友从美国回来了,她是个非常优秀的姑娘,在美国行医多年,难得回来,然而两个医生聚在一起,难免就是讨论中西方医疗的区别。国情不同,差异也是明显的,但让我印象最深的,是她说,在美国,只要患者有独立的行为能力,病情就要跟患者本人谈,并且,只有患者同意了,才能告知家属。这点和国内完全不同,尤其是对于老人、病重或是肿瘤的患者,医生会刻意的回避患者,向家属交代病情,而家属也会主动全权代理患者的知晓权和决定权。
我给她讲了一个我还是实习医生的时候碰到的一个患者,那时候我在北京的某大医院消化科学习,他是我收治的病人,40多岁的年纪,在北京打工,主要不适是消化不良,吃点儿东西就涨肚、打嗝。因为是家里的主要劳动力吧,所以虽然是自费的患者,虽然症状听上去不太严重,但还是决定住院好好查查。我们都爱收这种病人,对于内科病人来说,65岁以下的都是我们口中“年轻貌美”的,除了沟通没问题之外,病情往往也不复杂,治疗效果好,管床轻松而有满足感。更何况这个患者,长得浓眉大眼的,虽然出身河北农村,却有小学文化,而且是个非常善良温和的人,不进食的时候,他的症状不明显,入院主要是完善检查后准备做胃镜,治疗以口服药为主,活动不受限制,于是他就总是帮着同病房的病友做这做那的,帮着看液,帮着买饭,帮着翻身拍背,和医生护士也总是主动打招呼,还会说评书,虽然说得比较一般吧,还有口音,但本来清冷严肃的病房,因为他变得热闹而有生气。
然而,好人并不总是有好报,他的胃镜结果出来了,胃癌,不幸中的万幸是,病理结果提示原位癌,按照国内惯例,我将他妻子叫到了办公室,告诉了她这个结果,她文化程度不高,所以,当听到“癌”这个字的时候,表情无异于被雷劈了,对于我随后所说的原位癌预后的情况,我也不知道她是否听进去了,总之她当时没有对手术做出决定,说要回去跟婆婆商量一下。第二天,她和她婆婆一起来找我,先是对医生护士表示了感谢,然后说今天就准备出院了,我有点儿惊讶,因为原位癌虽然也是肿瘤,但因为没有侵破基底膜及累及其下的间质和真皮组织,此时切除的治愈机会能达到百分之百,要知道,因为没有症状,原位癌大部分是在体检中发现,临床发现原位癌的几率非常小,患者被发现这么早的病变是不幸中的万幸。在我看来,放弃了太可惜了,怕是患者妻子单方面的决定,我把目光投向了患者的母亲:“要不,还是征求一下他本人的意见吧,既然都来医院检查了,肯定是想治好的。”老太太露出难过的表情,但毫不迟疑的说:“不治了吧,再好治,也是癌,也别告诉他了,省的他难过。”一个活生生的生命,就这样被家属决定了命运。
室友听完这个故事,表示不可思议,而我之所以对这件事记得这么清楚,是因为这是我从医生涯中第一次认真的考虑知情权的问题,当时,我曾经想偷偷的告诉患者他的病情,也许他也会做同样的决定,但至少他可以好好想想剩下的日子要如何度过。
直到今天,家属决定患者生死的事情每天都在医院发生,是国情、传统、文化、对死亡的认识、对医疗的理解共同造就了这一切,但这一切合理吗?甚至合法吗?我不知道,但这就像是行业内部的潜规则,大家都是这么做的。我知道,在现在的环境下,说美国好是不合时宜的,但至少在这件事情上,我看到了对人权的真正体现。
“希望就像是太阳,如果你只在看到的时候相信它,那你就无法度过漫漫长夜。”有的时候,希望之光是微弱的,被淹没在层层迷雾后面的,但不表示它不存在,就算我们抓不住这束光,我们也应该有自己决定的权利。放弃还是坚持,如何死去,或者如何活着,是每个人的选择,为什么因为躯体患病了,就被理所当然的剥夺了这权利。
我期待着改变,但似乎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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