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区医学会作为辖区内医疗机构和广大医务工作者的行业性社团组织,拥有众多的医学专家和人才资源优势,不仅能够很好地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搭建起广阔的学习、交流平台,同时,通过开展各类专业技术培训,医学继续教育等工作,可有效提高辖区内医务人员的医疗技术水平。并严格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好医疗事故鉴定和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等工作。协助卫生行政部门,促进朝阳卫生事业的发展。 希望各级、各类未入会的医疗机构,尽快加入到学会组织中来,积极参与学会各项活动,在推进朝阳区“新四区”目标建设和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中作出应有的贡献。
(一)入会条件:本会吸收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从事与本会专业有关、具有10人以上医务工作者的医疗卫生机构,均可申请为团体会员。朝阳区域内已获得执业资格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或积极支持本会工作,从事有关卫生组织管理及其他技术工作的人员,均可申请成为本会个人会员。
(二)入会程序:无论是单位团体会员还是个人会员,均要填写入会登记表。入会登记表可直接到学会填写,也可从网上直接下载填写,发电子邮件、邮寄或传真至学会会员会务部。
(三)会费缴纳:填写入会登记表的同时即可交纳会费。单位团体会员:50人以下的单位每年交纳会费不低于1500元;51人—100人的单位每年交纳会费不低于2000元;101人—200人的单位每年交纳会费不低于2500元;201人—300人的单位每年交纳会费不低于3000元;301人—500人的单位每年交纳会费不低于3500元;501人—799人的单位每年交纳会费不低于4000元;800人以上的单位每年交纳会费不低于4500元。个人会员:每年交纳会费20元。
(四)会员权利:
1、享有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参加本会的相关活动;
3、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4、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5、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五)会员义务:
1、履行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2、维护本会合法权益,积极参与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3、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4、按时缴纳会费;
5、向本会反应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联系人及电话: 董慧兰 65568162
医学会办公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惠生园19号楼(见示意图)。
邮 编:100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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