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1-04 中国卫生杂志
文/俞卫
在刚刚闭幕的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以及近日审议通过的“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中,分级诊疗被放在优先发展的位置。推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是实现分级诊疗的关键和突破口,也是国际上较为常见的做法。目前,我国也在多地试点实施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并取得了一定效果,但受种种现实条件的限制,我国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若要进一步发展,政策仍需进一步优化。
家庭医生之所以能够充当居民健康的守门人,是因为医患双方建立起连续的、责任式的服务关系。维系这种服务关系的纽带,表面上看是双方签订的一纸协议,而实质上是患者对医生的高度信任和医生对签约居民的充分了解,这也恰恰是门诊医疗服务所不具备的优势。而中国目前推行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更加注重签约的形式,却忽略了医患之间的信任基础:很多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医生通过签约的形式,摇身一变成为家庭医生,但双方的信任关系并没有实质变化,在社区居民看来,医生还是那个医生,基层还是那个基层,让居民为了一纸协议就心甘情愿地首诊在社区,似乎理由不充分。
中国式家庭医生服务的最大瓶颈是人才不足,这是众所周知的,但我们更应该注意的是人力匮乏与浪费的并存:一方面合格的全科医生远远不能满足居民首诊的需求;另一方面,大量医生被“绑在”大型公立医院门诊室里,做着与大型公立医院功能定位不相符的工作,引导患者“向上走”。随着公立医院的不断扩张和对医生的虹吸效应,基层人才的“逆差”还在扩大。
与国外较为成熟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模式相比,我国居民对家庭医生的选择权似乎受到了更多的限制。大多数地区采取的做法是将居民按照居住地划片,每个片区由一个或几个家庭医生团队负责。这种做法使医生之间的竞争非常有限,而居民能否遇到合适的家庭医生则完全凭运气。结合我国当前合格的全科医生数量不足这一现状,居民对家庭医生服务的使用率和满意度情况不容乐观。这种情况下,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在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过程中,若不进行更大范围的政策调整以缓解人力匮乏的问题,而是简单采取“因陋就简”甚至“以次充好”的做法,只会进一步降低居民对家庭医生的信心,从推行家庭医生签约制度的长远来看无异于饮鸩止渴。
要解决这些问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模式的思路就要再开阔一些。可以从扩大居民的选择范围这一点切入,允许居民在其所在城镇自己认为方便的范围内自行选择家庭医生,只要这名医生的签约名额未满就可以选择。可签约家庭医生的范围也要进一步扩展,基层全科医生不足,就让大医院的内科医生参与进来,既可以缓解家庭医生数量不足,又可将大医院低效的门诊服务转变为有针对性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让公立医院的功能回归到急诊和疑难重症上来。另外,要向签约医生开放更多的资源,让他们在转诊、预约专家等方面有自己的优势,吸引签约居民来首诊。
当然,要实现上述转变,只在基层做文章显然是不行的,还需要在公立医院考核和补偿、医务人员的人事薪酬制度和医保支付制度等多个方面进行配套改革。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是个系统工程,必须要政府牵头进行通盘考量。但这一定是非常值得的,毕竟,分级诊疗的重要性再怎么强调也不为过,正如医改界人士所认同的那样:分级诊疗真正构建成功之时,也将是医改的成功之日。
(作者单位: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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