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卫生机构:
现将2019年度《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流行性感冒防治知识全员培训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培训时间:1月21日---3月31日,各单位要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习并申请学分。
二、未完成学习的人员,当年度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视为不达标。
三、此次培训共计6学时,授予市级继续医学教育2学分(一类2学分),并计入传染病学时。
附件: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文件《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流行性感冒防治知识全员培训的通知》
朝阳区卫生人才分中心
2019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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