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卫生健康委,各有关医疗卫生机构:
为贯彻落实市卫生健康委检疫检测重点工作安排,强化采样、防护、实验室生物安全等知识,经研究,在2020 年的培训基础上,开展2021 年新冠肺炎防治知识强化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纳入继续医学教育管理的检验检测专业人员及检验检测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培训内容和时间
2021 年8 月8 日12 时至8 月11 日12 时。
此次培训包括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八版)解读、新型冠状病毒实验室和医护人员个人防护要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生物安全指南解读、三级防护装备穿戴及脱卸、新型冠状病毒实验室核酸检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样本运输流程、核酸检测混检技术与质量控制。授予市级继续医学教育I 类学分1 分,同时计入传染病培训3 学时。
三、培训形式
采取网络在线学习的方式,学员登录北京市继续医学教育数字学习平台www.bjelcme.com“全员培训”频道(登录学习路径详见平台使用说明),或登录微信公众号及APP“好医生”(登录后可见详细使用说明)。
四、培训要求
(一)此次培训凡纳入继续医学教育管理的检验检测专业人员及检验检测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应参加此项培训,取得相应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并计入当年传染病培训学时。
(二)各区卫生健康委负责通知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按要求参加培训;各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全市和各区统一安排,负责培训组织实施,指导学员完成在线学习。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科教处
2021 年8 月7 日
(联系人:科技教育处冯雷;联系电话:83970662;网站技术电话:400-810-57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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