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区医疗卫生机构:
根据《北京市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审验管理办法(试行)》和《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继续医学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和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规定,现将开展2021年度朝阳区医疗卫生机构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审验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审验对象
朝阳区驻区医疗单位、民营医疗机构、个体门诊部、诊所等未安装继续医学教育管理系统的单位及相关指定单位。
二、审验时间
2021年11月15日—11月30日
三、审验方式
网络审验(非现场)
四、审验要求
详见附件《2021年朝阳区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审验工作须知》
联系人:支雨昕 刘丽萍 薛雪梅 电话:65447925/7926
附件:1. 2021年朝阳区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审验工作须知
2. 2021年继续医学教育完成情况登记表。
附件1 2021年朝阳区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审验工作须知.docx
;
北京市朝阳区人才服务中心
卫生专业人才分中心
2021年11月2日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