辖区内各相关医疗、预防、保健机构:
依据《北京市2020年度医师定期考核工作方案》的要求,我区2020年度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已开始,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2020年度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调整2020年度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通知》,已于2020年1月23日、2月10日分别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网站和朝阳区医学会网站发布。经区医师定期考核办公室研究,鉴于目前新型冠状病毒防控现状,决定今年不再召开专门工作部署会,请各单位主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2020年度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调整2020年度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通知》,领会精神实质,制定好本单位工作制度和工作方案,严格按照通知内容、时间、步骤、要求抓好每个阶段工作的落实,并及时上报相关材料,随时关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网站和朝阳区医学会网站通知。工作中发现问题及时与朝阳区医师定期考核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65561028、65560276、65859685
附: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调整2020年度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朝阳区医师定期考核办公室
2020年2月11日
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调整2020年度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辖区内各相关医疗、预防、保健机构:
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为做好2020年度朝阳区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现将考核工作调整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时间安排调整
(一)原定“2020年2月1日至2月29日,区医师定期考核办公室对考核机构进行审核,并将非考核机构的医师委托分配到考核机构”,现调整为2020 年 2月 1 日至 3 月31 日。
(二)原定“2020年3月1日至3月31日为医师个人网上报名时间”,现调整为 2020 年 4 月1日至 4 月 30日。
(三)原定“2020年4月1日至4月30日,各医疗机构对医师个人报名进行审核认定,考核机构对网上数据进行审核认定”,现调整为 2020 年 5 月 1 日至 5 月31 日。
(四)原定“2020年5月1日至5月31日为各医疗机构对注册在本机构的医师(含多机构执业备案医师)进行职业道德评定和工作业绩考核时间”,现调整为 2020 年 6 月 1 日至 6月 30日。
(五)原定“2020年6月1日至7月31日为业务水平测评时间”,现调整为 2020 年7 月 1 日至 8 月 31日。
二、特定人群考核
(一)凡直接参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治工作的医师,报名时进入简易程序进行医师定期考核。
(二)凡拒绝参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治工作的医师,其职业道德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三) 以上二项均由医师所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认定。
(四) 凡直接参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治工作的医师进入简易程序后,业务水平考核结果直接评定为合格。
联系电话:65561028、65560276、65859685
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2月9日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