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医学会
关于做好医师职业道德 工作业绩考核的通知
北京市朝阳区医学会负责考核的各医疗机构:
按照朝阳区医师定期考核工作部署,2016年医师定期考核职业道德、工作业绩考核时间为7月1日—8月31日,现就做好此项工作,特做如下通知:
一、各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合理安排时间,严格按照职业道德、工作业绩考核内容要求,做好每名参考执业医师的考核工作,认真填写好北京市朝阳区医师定期考核表。
二、职业道德、工作业绩考核后,及时将评定意见(合格或不合格)录入“医师定期考核管理系统”。在8月20日之前,填写好2016年医师定期考核职业道德、工作成绩考核汇总表,加盖单位公章后,由负责医师定期考核人员,到朝阳区医学会医师定期考核办公室进行复核,如有采用同行评议的执业医师,需提供相应书面复印材料。
三、为做好医师业务水平测评委托工作,体检、口腔、医疗美容机构,在做好职业道德、工作业绩考核、评定后,于8月15日之前到朝阳区医学会医师定期考核办公室进行复核。
四、朝阳区医学会负责考核的医疗机构为民营、厂矿医院(考核机构除外)门诊部、诊所、卫生室(卫生所)医务室等医疗机构。
五、医学会考核机构职业道德、工作业绩考核复核时间2016年7月20日—8月20日,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下午3:00。
六、联系人及电话:丁艳红: 65568172
曹翠平: 65560276
赵 珊: 65561028
2016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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