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二期门诊部及以下医疗机构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班的通知
辖区内各门诊部及以下医疗机构:
根据朝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7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必培项目)工作要求,朝阳区医学会定于2017年7月份举办第二期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班,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注册在辖区内各门诊部及以下医疗机构中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二、培训内容:
1、流感与H7N9禽流感;
2、艾滋病。
三、培训时间:
2017年7月4(周二)下午,诊所(卫生所)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2017年7月5日(周三)下午,医务室、卫生室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2017年7月6日(周四)下午,门诊部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2017年7月7日(周五)下午,门诊部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2017年7月11日(周二)下午,诊所(卫生所)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2017年7月12日(周三)下午,医务室、卫生室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2017年7月13日(周四)下午,门诊部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2017年7月14日(周五)下午,门诊部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四、培训地点:
朝阳区医学会三楼报告厅。
五、培训要求:
1、为妥善解决工学矛盾,确保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全员参加培训,请各医疗机构按照培训时间,妥善安排好工作,分批组织本单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时参加培训,同时抓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对传染病防治知识的自学安排。
2、学员参加培训时,请携带2017年《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讲义、签字笔、继续医学教育IC卡。
3、每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参加两期(第一期、第二期)医学会组织的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班。
4、培训班全部12:40开始签到,13:30开始培训。培训开始15分钟后不得进入会场。请参学人员妥善安排时间,准时参学。
北京市朝阳区医学会
二〇一七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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