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区相关医疗卫生机构:
根据《北京市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审验管理办法》规定,将于近期开展朝阳区医疗卫生机构2018年度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审验工作,现将工作要求布置如下:
一、学分审验对象
朝阳区驻区医疗单位、民营医疗机构、个体门诊部、诊所等未安装继续医学教育管理系统的单位及相关指定单位。
二、学分审验时间
2018年12月3日——12月7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10,下午:13:00---16:30
三、学分审验要求
详见附件1:《2018年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审验工作须知》。
审验地点:朝阳区八里庄东里北巷二号卫生人才中心一层大厅
联系人:支雨昕 刘丽萍 电话:65447925
附件:1.2018年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审验工作须知。
2.行车路线
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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