辖区内各医疗机构:
2016年,是北京市医师定期考核第四个周期考核年度,为全面做好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现就做好医师定期考核信息管理系统录入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信息录入时间:自2016年4月22日始,即可对执业医师信息进行录入,录入截止时间2016年6月30日。
二、医师录入人员:2016年6月30日前,依法取得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注册在朝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的执业医师。
三、信息录入要求:
1、对已录入的执业医师信息进行核实、修改、完善,对未录入信息的执业医师进行录入。
2、由执业医师本人按照信息录入内容要求进行网上录入,内容要详实、准确。
3、各医疗机构负责人要加强指导,对执业医师本人录入的信息内容进行审核,确保无误。
4、录入程序及要求,详见北京市医师定期考核信息管理培训会材料(附件)。
咨询电话(朝阳区):65560276 65561028
北京市朝阳区医学会
二O一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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