辖区内各相关医疗、预防、保健机构:
依据《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北京市医师定期考核管理暂行办法》和《北京市2020年度医师定期考核工作方案》的要求,为做好2020年度朝阳区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组织管理和职责
朝阳区医师定期考核办公室负责辖区内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对医师定期考核机构进行指导、评价、监督,对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进行医师定期考核工作指导,及医师定期考核结果确认工作。
区医学会承担医师定期考核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考核机构承担业务水平测评工作,应成立医师定期考核管理组织,负责拟定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制度,制定医师定期考核工作方案,对医师定期考核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和考核结果的评定,保证医师定期考核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各医疗机构要责成专人负责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制定工作制度和工作方案,做好本单位医师的网上报名审核和评定考核工作。
二、考核机构管理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机构,可向朝阳区医师定期考核办公室申报考核机构:
1.设有100张以上床位的医疗机构;
2.医师人数在50人以上的预防、保健机构;
3.具有健全组织机构的医疗卫生行业、学术组织。
医师定期考核办公室按照考核机构条件,分别对拟承担医师定期考核任务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进行审核并委托。
三、医师定期考核程序
医师定期考核内容包括职业道德、工作业绩和业务水平测评三部分内容。考核工作应严格按照考核要求,依程序完成。
(一)确定考核对象。2020年度医师定期考核对象为2020年12月31日前注册在朝阳区卫健委登记的医疗机构的医师。
(二)通知考核对象。各医疗机构最迟于定期考核前30日内通知本机构需要接受定期考核的医师参加考核。
(三)职业道德评定和工作业绩考核。各医疗机构应按要求对注册在本机构的医师(含多机构执业备案医师)进行职业道德评定和工作业绩考核,并将职业道德和工作业绩的评定意见上报“医师定期考核管理系统”。
(四)业务水平测评。
1、各考核机构对注册在本机构的医师及对委托的非考核机构的医师进行业务水平测评,并将测评结论上报“医师定期考核管理系统”。
2、北京健康管理协会、北京医疗整形美容业协会负责全市健康体检和医疗美容的业务水平测评。
3、北京医师协会中医师分会负责全市中医医师业务水平测评的指导和培训。
(五)其它注意事项。
1.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注册两个以上执业范围的医师在选择考核专业时,可在其注册的执业范围内任选一个专业参加考核。
2.在2020年度定期考核期间办理执业地点变更及首次注册的医师,如已完成网上申请报名手续,应在已完成申请报名手续的执业地点参加定期考核;未完成网上申请报名手续的,可参加2021年上半年的再次考核。
四、医师定期考核时间安排
(一)委托考核机构。2020年2月1日至2月29日,区医师定期考核办公室对考核机构进行审核,并将非考核机构的医师委托分配到考核机构。
(二)医师个人报名。2020年3月1日至3月31日为医师个人网上报名时间。医师应根据执业范围对应专业报考。
2020年度医师定期考核的业务水平测评,在一级科目中新设“医疗美容科”和“健康体检”专业。委托到北京医疗整形美容业协会和北京健康管理协会的医疗机构的医师,可报考“医疗美容科”和“健康体检”中各个专业。
(三)审核认定。2020年4月1日至4月30日,各医疗机构对医师个人报名进行审核认定,考核机构对网上数据进行审核认定。
各医疗机构要在4月1日-4月10日将申请简易程序医师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及相关报表(见附件)上报所在考核机构审核认定。
(四)职业道德、工作业绩考核。 2020年5月1日至5月31日为各医疗机构对注册在本机构的医师(含多机构执业备案医师)进行职业道德评定和工作业绩考核时间。
医师职业道德考核应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卫办发〔2007〕296号)和《北京市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实施办法(试行)》(京卫医字〔2011〕284号)开展,考核内容不少于文件规定内容。
医师工作业绩考核的基本内容至少包括:医师执业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要求,考核周期内完成工作量、服从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调遣和本机构的工作安排,以及及时完成相关工作任务的情况。
(五)业务水平测评。2020年6月1日至7月31日为业务水平测评时间。
1.内容及范围。包括医师掌握医疗卫生管理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应用本专业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学习和掌握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的能力以及继续医学教育学习完成情况。专科业务水平测评的内容和范围参照北京市各专科《临床医疗护理常规》。
中医类别医师定期考核业务水平测评内容由北京市中医管理局按照有关规定确定。
业务水平测评分为两部分:一是法律法规和专科知识,法律法规为所有医师必考科目。二是专科知识,为医师按执业类别及执业范围进行专业考核。
2.测评专业。2020年度医师定期考核业务水平测评全部按专业进行测评。专业报考科目如下:
(1)临床类别:
内科:大内科专业、呼吸内科专业、消化内科专业、神经内科专业、心血管内科专业、血液内科专业、肾病学内科专业、内分泌专业、免疫学专业、老年病专业、感染专业、结核病防治专业(临床类别医师);
外科:大外科专业、普通外科专业、神经外科专业、骨科专业、泌尿外科专业、胸外科专业、心脏大血管外科专业、烧伤科专业、整形外科专业。
儿科:儿内科、儿外科;
医学影像:放射科、超声诊断、放射治疗、临床核医学;
全科医疗科、妇产科、眼科专业、耳鼻咽喉科专业、皮肤病与性病专业、精神卫生专业、急诊医学专业、康复医学专业、麻醉科、医学检验科、临床病理科、重症医学科。
(2)口腔类别:口腔专业。
(3)公共卫生类别:卫生类、防病类、结核病防治专业(公共卫生类别医师)。
(4)中医类别:中医专业。
(5)医疗美容科:美容外科,美容牙科,美容皮肤科,美容中医科。
(6)健康体检:内科、外科、妇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放射诊断、超声诊断。
3.测评时间及合格分数线。业务水平测评时间为60分钟,其中:法律法规20分钟,专业知识40分钟。总分为100分,其中:法律法规20分,12分为合格线;专业知识80分,48分合格线。
4.测评形式。2020年度业务水平测评全部专业实行网上考核。网上测评次数最多3次,3次未能通过即视为2020年业务水平测试不合格。
5. 简易程序业务水平测评。对于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医师,在本年度可以采用简易程序的方式进行业务水平测评:
(1)院士及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医师;
(2)截止2019年12月31日,满60岁仍从事医师职业工作的注册医师;
(3)2018年3月—2020年3月内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的医师;
(4)国医大师、首都国医名师、国家级和市级老中医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及承担市级基层老中医传承工作室建设任务的老中医专家;
(5)2018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间参加援外、援藏、援疆、援蒙等政府选派支援外省市工作满三个月的医师。
(6)2018年12月31日前职称为正主任医师的医师。
(7)2018年—2020年按相关规定通过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考试考核或通过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或评审的医师(上传合格证书)。
(六)核对及认定。2020年8月1日至8月31日为医师定期考核办公室及各考核机构对考核数据的核对、认定时间。
(七)数据上报。2020年9月30日前,医师定期考核办公室及各考核机构将医师定期考核数据转发医师电子化注册信息系统。
(八)再次考核。2021年上半年为再次考核时间。
1.再次考核报名人员的范围:
(1)未参加2020年医师定期考核的医师;
(2)2020年医师定期考核不合格的医师;
2.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1月1日至1月31日。
3. 职业道德和工作业绩的考核时间:2021年3月1日至3月31日。
4.业务水平测评时间:2021年4月1日至4月30日。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履行主体责任。确定专人负责,制定本单位工作制度和工作方案,确保本单位符合条件的医师按时限报名,并严格进行职业道德评定和工作业绩考核。
考核结果作为医师职业电子档案管理的内容之一。
(二)严格执行,加强考核工作管理。
1.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及时登陆“医师定期考核管理系统”,对本机构医师的相关信息进行录入、完善,对离岗等人员信息进行更新,并对“医师定期考核管理系统”进行维护,实时更新,确保该系统的内容全面、准确。
2.各考核机构要按照《北京市医师定期考核管理暂行办法》,坚持客观、科学、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医师定期考核工作,要加强对机构医师信息录入、完善、更新的管理,以保证系统数据的准确性。
(三)严肃纪律,确保考核结果落实。
根据《北京市医师定期考核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对考核不合格的医师,我委将责令暂停独立执业活动3个月至6个月。暂停执业活动期满,该医师可以参加再次考核。对考核合格者,允许其继续执业,但该医师在本考核周期内不得评优和晋升;对再次考核不合格的,我委将注销注册并收回《医师执业证书》。
联系人:
朝阳区医师定期考核办公室,曹翠平、胡宝良、荣海明
联系电话:65561028、65560276、65859685
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月22日
附件:
1、北京市朝阳区医师定期考核表
2、2020年医师职业道德评定、工作业绩考核汇总表
3、2018年3月-2020年3月医师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医师登记表
4、院士及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医师登记表
5、2020年医师定期考核参加援外、援藏、援疆、援蒙等人员登记表(2018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
6、2020年医师定期考核中医专家简易程序统记表
7、2018年12月31日前职称为正主任医师统计表
8、北京市朝阳区医师定期考试汇总表
附件:附件1-8.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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